清原县浑河沙河子至红河水库段护岸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43发布日期:2025-02-21
项目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
招标人名称
******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清原县浑河沙河子至红河水库段护岸工程
项目编号
************43
资金来源
区(县)预算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997.19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该工程治理河道长度0.878公里,其中红河水库拦沙坝上游段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土墙护岸540m,混凝土阶梯式护岸100m,防汛路635m,漫水桥1座;沙河子段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土墙护岸297m,混凝土阶梯式护岸100m。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清原县浑河沙河子至红河水库段护岸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包)编号
************43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该工程治理河道长度0.878公里,其中红河水库拦沙坝上游段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土墙护岸540m,混凝土阶梯式护岸100m,防汛路635m,漫水桥1座;沙河子段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土墙护岸297m,混凝土阶梯式护岸10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保证金
18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本票;支票;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3-26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5-25
标段(包)开标地点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1827.145109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2-21 17:00至2025-02-28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指定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3-17 10: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 U 盘 1 份(PDF格式应与最终上传电子文件内容一致),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 21号)。
开标时间
2025-03-17 10: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陆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需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凡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具有水利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具有水利部门核发的三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监督部门
******办公室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陆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
招标人
******服务中心
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镇北街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24-******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大苏河乡大苏河村后街
联系人
孟女士
电话
024-******
邮箱
******
公告源U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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