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422-001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2024年能力提升项目(一体机、录播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19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采购文件1.投标人须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更改为电子文档 1 份;2.商务条款偏离表交货时间更改为30日(具体内容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3日09时41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介质(为可加密U盘或普通U盘将文件加密)形式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无效。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请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认真做出有效响应。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教育局地 址:新宾县新宾镇青年路23号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服务中心(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新宾镇兴京街28号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尚游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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