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清原满族自治县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姜家街沟源头小流域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74发布日期:2025-01-21
监督部门
******办公室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陆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
项目地址
清原县境内
招标人名称
******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清原满族自治县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
项目编号
************74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80.00%,市本级预算资金:2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173.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1、姜家街沟源头小流域:完成治理控制面积2100hm2,控制水土流失面积870.63hm2,治理度达到80.35%。2、三道背河小流域:完成治理控制面积1000hm2,控制水土流失面积600.85hm2,治理度达到82.99%。3、上烟沟河小流域:完成治理控制面积1000hm2,控制水土流失面积400hm2,治理度达到77.12%。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清原满族自治县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姜家街沟源头小流域
标段(包)编号
************74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姜家街沟源头小流域完成治理控制面积2100hm2,控制水土流失面积870.63hm2,治理度达到80.35%。
投标保证金
8.9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3-2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2-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896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1-21 00:00至2025-01-28 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5年 1 月 21日 时 00 分~ 2025年1月28日00时 00分止,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网址:******/)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2-14 10: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通过“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02-14 10: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工程专业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招标人
******服务中心
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镇北街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24-******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恒大华府南门东侧临街门市(辽宁程信管理公司二楼)
联系人
罗耀华
电话
******
邮箱
******
公告源URL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