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抚顺市东洲区金丰花卉营养土加工厂年产10000吨花卉营养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抚顺市东洲区金丰花卉营养土加工厂年产10000吨花卉营养土项目
建设单位:抚顺市东洲区金丰花卉营养土加工厂
建设地点 :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碾盘乡新太河联社新太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沈总
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