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404-00033
二、项目名称:2024年望花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望花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望花区辽宁省沈抚新区沈东七路36号
中标(成交)金额:905,000(元)
评审总得分:94.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望花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
服务类
名称:2024年望花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二次)(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对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工作量约为目录著录23万条、原文数字化220万页,具体包括档案借调、前处理(编写页号、拆除装订、案卷修整),扫描加工(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图像抽检),文件级和目录级信息录入、数据质检、索引(档案条、文挂接)、数据挂接、数据备份、纸质档案装订还原、入库上架等工作流程。
服务要求:(一)档案数字加工要确保档案原件和信息安全。 (二)档案数字加工全过程要建立工作登记单。 (三)项目执行期间加工人员应服从采购人管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档案著录规则》(DA/T 18-2022)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 《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DB 34/T 450-2004)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 《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DA/T 64—2017)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17) 《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25-2022)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清华、郑宏斌、金献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望花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要求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市望花区档案馆
地址: 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美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4年望花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二次) (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望花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ng